法規名稱: 財政部專業獎章頒給辦法
時間: 中華民國105年12月27日

條文關聯

本獎章之請頒,由財政部(以下簡稱本部)組成審查小組審查通過後,報
請部長核定頒給之。
〔立法理由〕
配合第一條刪除財政部之文字,爰於本條明定主管機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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