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辦事細則
廢止時間: 中華民國102年1月8日

條文關聯

  第二組設下列各科掌理全國國稅電作之系統設計、規劃、督導、及手冊
  訂定等事項。
  一、第一科辦理下列事項:
    (一)綜合所得稅電腦作業之可行性研究事項。
    (二)綜合所得稅電腦作業之系統規劃、測試及輔導訓練事項。
    (三)綜合所得稅電腦作業年度計畫之擬訂及專案申請之配合審議事
          項。
    (四)稽徵機關就地處理綜合所得稅電腦作業之督導、評鑑、及機容
          評估事項。
    (五)財稅機關綜合所得稅電腦作業之協調聯繫,及配合事項。
    (六)綜合所得稅電腦作業之經費、人力、材料、紙張及磁帶、磁碟
          預估管制事項。
    (七)綜合所得稅電腦作業系統文書作業規範及處理手冊之撰寫、更
          新事項。
    (八)上級臨時交辦及其他有關事項。
  二、第二科辦理下列事項:
    (一)營利事業所得稅電腦作業之可行性研究事項。
    (二)營利事業所得稅電腦作業之系統規劃、測試及輔導訓練事項。
    (三)營利事業所得稅電腦作業年度計畫之擬訂及專案申請之配合審
          議事項。
    (四)稽徵機關就地處理營利事業所得稅電腦作業之督導、評鑑、及
          機容評估事項。
    (五)財稅機關營利事業所得稅電腦作業之協調、聯繫及配合事項。
    (六)營利事業所得稅電腦作業之經費、人力、材料、紙張及磁帶、
          磁碟預估管制事項。
    (七)營利事業所得稅電腦作業系統文書、作業規範及處理手冊之撰
          寫、更新事項。
    (八)上級臨時交辦及其他有關事項。
  三、第三科辦理下列事項:
    (一)貨物稅及遺產贈與稅電腦作業之可行性研究事項。
    (二)貨物稅及遺產贈與稅電腦作業之系統規劃、測試及輔導訓練事
          項。
    (三)貨物稅及遺產贈與稅電腦作業年度計畫之擬訂及專案申請之配
          合審議事項。
    (四)貨物稅及遺產贈與稅電腦作業之督導、評鑑、及機容評估事項
          。
    (五)貨物稅及遺產贈與稅業務電腦作業之協調、聯繫及配合事項。
    (六)貨物稅及遺產贈與稅電腦作業之經費、人力、材料、紙張及磁
          帶、磁碟預估管制事項。
    (七)貨物稅及遺產贈與稅電腦作業系統文書、作業規範及處理手冊
          之撰寫、更新事項。
    (八)上級臨時交辦及其他有關事項。
  四、第四科辦理下列事項:
    (一)其他國稅電腦作業之可行性研究事項。
    (二)其他國稅電腦之作業系統規劃、測試及輔導訓練事項。
    (三)其他國稅電腦作業年度計畫之擬訂及專案申請之配合審議事項
          。
    (四)稽徵機關就地處理其他國稅電腦作業之督導、評鑑、及機容評
          估事項。
    (五)財稅機關其他國稅電腦作業之協調、聯繫及配合事項。
    (六)其他國稅電腦作業之經費、人力、材材、紙張及磁帶、磁碟預
          估管制事項。
    (七)其他國稅電腦作業系統文書、作業規範及處理手冊之撰寫、更
          新事項。
    (八)上級臨時交辦及其他有關事項。
  五、第五科辦理下列事項:
    (一)國稅電腦作業之輔導訓練事項。
    (二)電腦處理國稅之各項作業系統之執行、修改維護及更新事項。
    (三)國稅程式設計、測試、維護及輔導事項。
    (四)國稅電腦作業進度之擬定、執行管制及自行查核事項。
    (五)國稅各項作業年度工作計畫之彙編及管制事項。
    (六)國稅電腦作業系統文書、作業規範及處理手冊之更新管制事項
          。
    (七)本組各項業務資料之統計分析及編報作業事項。
    (八)國稅電腦作業異常問題之研判解決事項。
    (九)行政管理事項。
    (十)上級臨時交辦及其他有關事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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