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組掌理金融發展政策與制度之規劃事項,銀行法、票據法、動產擔
保交易法、存款保險條例及其他基本金融法規之擬訂、審核及彙整事項
、國內、國際金融動態及金融制度之調查、研究等事項,並分設左列各
科辦事:
一、第一科辦理左列事項:
(一)銀行發展政策與制度之規劃。
(二)銀行法與相關法規之擬訂、審核及彙整。
(三)外國銀行在我國分行、代表人辦事處及其他金融機構之發展政
策與制度之規劃。
(四)存款保險制度之規劃及其法規之擬訂。
(五)上級交辦事項。
二、第二科辦理左列事項:
(一)銀行以外其他金融制度及法規之法務事項。
(二)關於票據法、動產擔保交易法等金融法規之擬訂及解釋。
(三)涉及兩岸關係金融法規之研擬及聯繫。
(四)其他法規之協調及聯繫。
(五)本組綜合性業務之彙辦。
(六)上級交辦事項。
三、第三科辦理左列事項:
(一)支付與信用制度之規劃。
(二)金融資訊自動化系統之規劃。
(三)國內及國際金融資料與動態之調查及研究。
(四)金融法令與政策之教育及宣導。
(五)金融機構辦理研究之督導及考核。
(六)新種金融機構與業務之研究及規劃。
(七)新臺幣監銷及攜帶新臺幣出入境之管理。
(八)金融投資審議案件及創業投資事業案件之處理。
(九)上級交辦事項。
相關令函 (0) 相關判解 (0) 歷史條次 (0)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