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組掌理信用合作社,農漁會信用部等基層金融機構之管理、監督及
其人員之考核暨上開業務相關法規之擬訂、解釋及執行等事項,並分設
左列各科辦事:
一、第一科辦理左列事項:
(一)信用合作社設立、變更、停業、解散之處理。
(二)信用合作社之管理及考核。
(三)信用合作社金融法規之執行。
(四)省(市)、縣(市)金融主管機關有關信用合作社管理事項之
督導及聯繫。
(五)信用合作社人員之考核。
(六)其他有關合作金融事業之管理事項。
(七)上級交辦事項。
二、第二科辦理左列事項:
(一)農漁會信用部之設立、變更、停業之處理。
(二)農漁會用部之管理及考核。
(三)農漁會信用部金融法規之執行。
(四)省(市)、縣(市)金融主管機關有關農漁會信用部管理事項
之督導及聯繫。
(五)農漁會信用部人員之考核。
(六)其他有關農漁會金融事業之管理事項。
(七)上級交辦事項。
三、第三科辦理左列事項:
(一)合作金融及農漁業金融之研究與發展。
(二)基層金融法規之擬訂及解釋。
(三)農業行庫農業貸款業務之督導及考核。
(四)農業信用保證基金等基層金融財團法人機構之管理及考核。
(五)基層金融人員研究、教育、訓練機構業務之督導、協調及聯繫
。
(六)本組綜合性業務之彙辦。
(七)上級交辦事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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