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辦事細則
廢止時間: 中華民國102年1月8日

條文關聯

  政風室掌理廉政工作、公務機密維護、安全防護等事宜。分設三股,各
  股之職掌如下:
  一、政風工作計畫之擬訂及執行。
  二、政風法令之擬訂及宣導事項。
  三、貪瀆不法之預防、發掘及處理檢舉事項。
  四、政風興革建議事項。
  五、公務機密維護及安全防護事項。
  六、受理公職人員財產申報、查閱及審核事項。
  七、協助處理陳情請願事項。
  八、政風督導小組秘書事項。
  九、廉政全功能服務事項。
  十、廉潔楷模人員選拔事項。
  十一、其他上級交查、交辦事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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