查緝處掌理有關查緝法令及查緝業務之處理事項。分設四科,各科之職
掌如下:
一、第一科:
(一)查緝法令之整理、研修。
(二)查緝法令適用疑義之解釋。
(三)出入境旅客通關之相關業務。
(四)保育類野生動物法令之解釋。
(五)限制或解除欠稅人或欠稅營利事業負責人出境案件之擬辦。
(六)本處公文之收發、稽催、歸檔。
(七)專案交辦事項。
二、第二科:
(一)執行查緝方案之研擬及處理。
(二)防止冒用優良廠商報關查對系統之相關業務。
(三)與國內其他協緝單位之連繫協調。
(四)有關經濟犯罪之相關業務。
(五)彙總清關相關業務。
(六)策略聯盟相關業務。
(七)自備封條認證相關業務。
(八)查緝表報及重大緝案簡報之處理。
(九)小三通相關查緝業務。
(十)上級交辦事項。
三、第三科:
(一)情資通報系統相關業務。
(二)進出口廠商及異狀廠商資料之分析。
(三)專家特定檔進出口個案資料維護。
(四)出口廠商受處分降級控管。
(五)國際走私情報之交換及處理。
(六)走私漏稅密報案件之處理。
(七)防止侵害智慧財產權物品或其他仿冒品輸出入之相關業務。
(八)出口貨物有關之查緝業務。
(九)快遞機放查緝業務。
(十)主動赴市面、各關稅局等蒐集情資。
(十一)上級交辦事項。
四、第四科:
(一)專家系統相關業務。
(二)C1(免審免驗)報單抽核相關業務。
(三)海關查緝走私情報系統相關業務。
(四)經濟部商業司工商資料庫查詢相關業務。
(五)進出口廠商分類分級標準之訂定。
(六)進出口廠商檔之維護與廠商分類分級案件之處理。
(七)廠商守法評估標準之訂定與處理。
(八)高危險群資料之處理。
(九)海、空運進出口C1(免審免驗)報單抽審篩選條件之機動運作
。
(十)進出口報單五年資料庫之運用與分析。
(十一)專家特定檔資料維護、回饋系統之建置與分析。
(十二)專家系統管理報表之製作與分析。
(十三)上級交辦事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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