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財政部臺北關稅局辦事細則
廢止時間: 中華民國102年1月24日

條文關聯

  資訊室掌理資料處理事項。分設三股,各股之職掌如左:
  一、第一股:
    (一)進口通關作業系統之作業輔導與執行。
    (二)進口貨物通關自動化相關作業事項之推動與執行。
    (三)人事薪資、保證金處理、法務、保稅稽銷、徵課會計、查緝走
          私情報等系統之研究發展與作業執行。
    (四)旅客通關各項系統之研究發展與作業執行。
    (五)資訊作業使用者識別碼及程式安全控管。
    (六)其他有關通關作業交辦事項。
  二、第二股:
    (一)電腦週邊設備及通訊網路之管理及維護。
    (二)旅客通關各項系統之研究發展與作業執行。
    (三)本局主機系統檔案之備援與使用管制。
    (四)電腦機房環境與機器設備之管理維護。
    (五)電腦及其相關設備耗材之控管事項。
    (六)端末機及端末印表機之調配管制。
    (七)電腦相關設備租購事宜。
    (八)其他有關硬體設備交辦事項。
  三、第三股:
    (一)出口通關作業系統之作業輔導與執行。
    (二)出口貨物通關自動化相關作業事項之推動與執行。
    (三)公文管理、樣品管理、出口商標、緝案等系統之研究發展與作
          業執行。
    (四)旅客通關各項系統之研究發展與作業執行。
    (五)報關磁卡製作及控管。
    (六)年度關務資訊計畫需求審議。
    (七)資訊作業有關年度概算之編製。
    (八)資訊稽核及災變計畫之配合執行。
    (九)一般行政管理及其他交辦事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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