稽查二組掌理第二航廈入出境旅客行李檢查、應稅行李課徵、過境旅客
行李存棧之管理及機坪之巡緝等事項。分設四課、十二股,各課、股之
職掌如左:
一、第一課辦理入出境旅客行李檢查及出入境旅客諮詢服務等事宜。分
設五股辦事:
(一)第一、二、三、四股:辦理入出境旅客行李檢查事宜。
(二)第五股:
1.旅客攜帶已稅物品出境登記。
2.暫准通關物品之出境或出口物品之核銷。
3.海關各項規定之答詢事宜。
4.押金案件之核退、電腦登記案件之核銷。
5.一般行政管理事項及其他交辦事項。
二、第二課掌理入境托運行李X光儀器檢查事宜。分設三股辦事。各股
之職掌如左:
(一)入境旅客托運行李X光檢查儀之透視檢查、掛牌及押運。
(二)掛牌行李件數之登記及注檢表之追蹤。
三、第三課辦理入境旅客應稅行李物品之稽徵、旅客過境行李存棧及入
境旅客申報單之理等事項。分設二股辦事:
(一)第一股:
1.入境旅客攜帶應稅行李物品之驗估、徵稅。
2.使用暫准通關證行李物品進出口通關案件之處理。
3.入境短暫停留非國內居住旅客,其隨身攜帶應稅物品之登記
管理。
4.入境旅客攜帶黃金及保稅原料預報報單案件之驗估事宜。
(二)第二股:
1.留關待辦行李物品之入出倉、收單、徵稅及放行之處理。
2.留關待辦行李物品之保管及退運、押運。
3.逾期未提領行李物品之處理及繕具逾期報告。
4.入境旅客攜帶超量黃金及保稅原料預報報單案件之處理。
5.出境旅客攜帶非屬樣品貨物出口通關方式單一窗口作業及入
境旅客攜帶藥品、食品放作業單一窗口作業。
6.入境旅客申報單之收集、整理及保管。
7.入境旅客申報單之調閱(印)管理。
8.入境旅客申報單之清理銷毀。
9.文書之收發整理及歸檔。
10.旅客存棧行李進、出倉之監視。
11.存棧逾期行李之處理。
12.入境檢查室內各航空公司旅客先、後到行李之抽核管理。
四、第四課辦理機坪巡緝及其他人民申請案件事宜。分設二股辦事:
(一)第一股:
1.受理航空器入出境之申報及進出口貨物裝卸之監視。
2.轉口貨物之監視與押運。
3.海空聯運貨物之監視。
4.艙單管理及特別准單之核發。
5.航空專用保稅貨物之管理。
6.機場、機坪之巡邏。
7.進口郵包之封車交運及出口郵包X光檢查儀之透視檢查。
(二)第二股:
1.押運案件之處理。
2.保稅倉庫銷毀品之監視。
3.專用保稅倉庫及管制區貨物之查驗。
4.保稅卡車及貨箱之勘驗及年度校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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