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鎮分局掌理轄區內之進出口貨物通關事宜。分設六課、二十五股,各
課、股之職掌如左:
一、進口業務一課掌理進口報單之收單、建檔、分類估價及徵課等事項
。分設四股辦事:
(一)進口業務一股:
1.連線C2、C3及未連線進口報單之收單、建檔。
2.辦理進口稅則第一章至第二十四章進口貨物之分類估價、查
核簽審規定、銷證、複核、徵稅、放行及C1報單審核等事項
。
3.國貨復進口案件及報關後放棄貨物之處理。
4.進口貨物違章及行政救濟案件之處理。
5.一般行政管理事項。
(二)進口業務二股:
1.連線C2、C3及未連線進口報單之收單、建檔。
2.辦理進口稅則第二十五章至第三十八章進口貨物之分類估價
、查核簽審規定、銷證、複核、徵稅、放行及C1報單審核等
事項。
3.進口貨物違章及行政救濟案件之處理。
(三)進口業務三股:
1.連線C2、C3及未連線進口報單之收單、建檔。
2.辦理進口稅則第三十九章至第四十九章進口貨物之分類估價
、查核簽審規定、銷證、複核、徵稅、放行及C1報單審核等
事項。
3.進口貨物違章及行政救濟案件之處理。
(四)進口業務四股:
1.連線C2、C3及未連線進口報單之收單、建檔。
2.辦理進口稅則第五十章至第七十章進口貨物之分類估價、查
核簽審規定、銷證、複核、徵稅、放行(含後送行李案件之
處理)及C1報單審核等事項。
3.進口貨物違章及行政救濟案件之處理。
二、進口業務二課掌理進口報單之收單、建檔、分類估價、徵課、登稅
、押金及貨樣等事項。分設四股辦事:
(一)進口業務五股:
1.連線C2、C3及未連線進口報單之收單、建檔。
2.辦理進口稅則第七十一章至第八十三章及第九十章至第九十
七章進口貨物之分類估價、查核簽審規定、銷證、複核、徵
稅、放行及C1報單審核等事項。
3.進口貨物違章及行政救濟案件之處理。
(二)進口業務六股:
1.C1進口報單之收單。
2.辦理進口稅則第八十四章至第八十九章進口貨物之分類估價
、查核簽審規定、銷證、複核、徵稅、放行及C1報單審核等
事項。
3.進口貨物違章及行政救濟案件之處理。
(三)進口業務七股:
1.登稅、對帳及各項稅收日、月報表之列印。
2.稅單之列印及補發。
3.貨物稅證照之核發。
4.押金案件之收繳、抵繳及退還。
5.欠稅暫扣案件銷案後之放行。
(四)進口業務八股:
1.電腦放行通知之列印及補發。
2.進口證明書之核發。
3.保稅倉庫貨物進儲及出倉帳冊、帳卡之管理。
4.貨樣管理。
5.一般行政管理事項。
三、出口業務課掌理出口貨物通關事宜。分設三股,各股之職掌如左:
(一)出口報單之收單、建檔及逾時未補單之追蹤處理。
(二)出口報單之分類估價、銷證及放行。
(三)出口貨物違章及行政救濟案件之處理。
(四)仿冒商標及偽標產地案件之處理。
(五)商港建設費、推廣貿易服務費繳納證之核發、補發,具結、暫
銷、退費之處理(出口業務一股辦理)。
(六)一般行政管理事項(出口業務二股辦理)。
(七)出口貨物退關、註銷、改船、報單掛號更正及銷艙不符等案件
之處理。(出口業務三股辦理)。
四、出口審核課掌理出口報單放行後之審核、簽證、理單、歸檔、調單
等事項。分設三股辦事:
(一)出口審核一股:
1.連線C1出口報單之補收單及逾期未補報單案件之處理。
2.列印理單清表及報單裝袋。
3.出口報單放行後之審核。
4.出口報單放行後未送審核之追蹤。
(二)出口審核二股:
辦理出口報單副本之核發、補發及更正等事項。
(三)出口審核三股:
1.出口報單及轉運申請書之點收、整理及歸檔。
2.出口報單及轉運申請書之保管、借調及追蹤。
3.出口報單及轉運申請書之依法銷毀。
4.外銷品復運進口案件之註記原出口報單。
5.轉運申請書銷艙後之審核。
五、驗貨課掌理進出口貨物之派驗與查驗事項。分設三股,各股之職掌
如左:
(一)進出口報單之派驗。
(二)進出口貨物之查驗與取樣。
(三)繕寫緝私報告。
(四)其他有關查驗事項之辦理。
六、稽查課掌理貨櫃集散站、進出口貨棧、保稅倉庫之監管、碼頭巡邏
、船舶進出口理船結關、准單核發、規費徵收等事項。分設八股,
各股之職掌如左:
(一)稽查一至三股:
1.進出口貨棧、保稅倉庫、貨櫃集散站設立之勘查及監管。
2.規費之徵收、核銷。
3.倉棧及碼頭之巡查。
4.貨物抽樣、看樣、公證、重新包裝及打包之監視。
5.載運單及貨櫃運送單之列印及處理。
6.進口貨物(櫃)短卸、溢卸及破損貨物之簽證。
7.進出口貨物加做或更改嘜頭、箱號之監視。
8.倉棧業者簿冊之抽核。
9.開放倉棧業者自主管理業務項目之抽核。
10.貨櫃裝卸作業之監視。
11.退關或註銷報關出口貨物之簽證與出棧(站)監視。
12.轉口貨櫃整裝、加裝之查核。
(二)稽查四股:
辦理進出口貨櫃(物)之抽核。
(三)稽查五股:
1.進口船舶理船。
2.進港船舶動態之掌握。
(四)稽查六股:
1.船舶結關。
2.規費徵收、核銷、簽證等事項之處理。
3.押運及監視。
4.准單之核發及處理。
5.出口貨櫃運送單之建檔、核銷及追蹤處理。
(五)稽查七股:
1.辦理船隻掛號。
2.艙單建檔之處理。
3.轉運及轉口申請書之處理。
4.進口艙單核銷、更正及違規案件之處理。
5.逾期未報關貨物之處理。
(六)稽查八股:
1.文書收發。
2.編製報表。
3.一般行政管理事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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