倉棧組掌理轄區內貨櫃(物)之查核及進出口貨棧、保稅倉庫之監管等
事宜。分設二課、九股,各課、股之職掌如左:
一、倉庫一課掌理轄區內貨櫃(物)之查核及進出口貨棧、保稅倉庫(
含油槽)等之監管事項。分設五股辦事:
(一)倉庫一股:
辦理轄區內貨櫃(物)之查核工作。
(二)倉庫二至四股:
1.進出口貨棧、保稅倉庫、貨櫃集散站設立之勘查及監管。
2.內陸貨櫃集散站及倉棧之巡查。
3.貨物抽樣、看樣、公證、重新包裝及打包之監視。
4.進口貨物(櫃)短卸、溢卸及破損貨物之簽證。
5.進出口貨物加做或更改嘜頭、箱號之監視。
6.開放倉棧業者自主管理業務項目之抽核。
7.貨櫃裝卸作業之監視。
8.退關或註銷報關出口貨物之簽證與出棧(站)監視。
(三)倉庫五股:
1.進口廢金屬申請進棧(場)之審核。
2.卸存場內廢金屬之監管。
3.破壞貨品之監視。
4.放行提貨之抽核。
5.扣押貨物之監管。
二、倉庫二課掌理內陸貨櫃集散站、進出口貨棧及保稅倉庫之監管等事
項。分設四股辦事:
(一)倉庫六至七股:
辦理事項與倉庫一課倉庫二至四股同。
(二)倉庫八股:
辦理事項與倉庫一課倉庫一至四股同。
(三)倉庫九股:
辦理事項與倉庫一課倉庫二至五股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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