緝案處理組掌理緝私案件之處理事宜。分設二課、六股。各課、股之職
掌如左:
一、業務課掌理緝私案件之核擬處分及帳務處理等事項。分設三股辦理
:
(一)業務一股:
1.緝私案件之登記控管。
2.處分確定案件之審核。
3.船員停航案件之處理。
4.一般行政管理事項。
(二)業務二股:
1.軍警機關移交或協緝案件之核擬處分。
2.處分書之撰擬。
3.緝私案件行政救濟之處理。
4.違反刑事法規案件移送書之撰擬或複核。
5.扣押貨物或運輸工具申請提供擔保撤銷扣押之處理。
(三)業務三股:
1.罰鍰及充公帳有關之會計報告及會計憑證之處理。
2.罰鍰及充公帳收支之處理。
3.緝私費用支付之處理。
4.緝私案件處結及緝私獎金之核算、分配。
5.分概算、追加預算及績效預算之編製。
二、處理課掌理私貨及逾期貨之處理事項。分設三股辦事:
(一)處理一股:
1.私貨進倉之點收。
2.私貨之管理。
3.私貨出倉之點交提領。
4.緝私報告之核銷及歸檔。
5.逾期不報關、不繳稅、不退運(或聲明放棄)貨物之點交出
倉提領。
6.倉租及各項費用之審核及移送歸墊。
(二)處理二股:
1.私貨之查核與分類估價。
2.私貨及逾期貨物標售完稅價格與進口稅捐之核估。
3.貨樣之保管與處理。
4.逾期不報關、不繳稅、不退運(或聲明放棄)貨物處理紀錄
之登記及控管。
(三)處理三股:
1.私貨、逾期貨物及大陸物品之處理。
2.變價款之分配處理。
3.罰鍰之催繳。
4.私貨及逾期貨物標售底價之擬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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