秘書室掌理事項如下: 一、印信典守及文書、檔案之管理。 二、出納、財務、營繕、採購及其他事務管理。 三、本署辦公廳舍等不動產之取得及管理配置。 四、國會聯絡、媒體公關事務之政策規劃、研擬、執行及管考。 五、公務行銷及政令宣導等有關事宜。 六、檔案庫房、關務圖書資料庫及海關博物館之管理。 七、工友(含技工、駕駛)之管理。 八、不屬其他各組、室事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