綜合規劃組掌理事項如下:
一、國際關務相關業務之執行及國際組織活動之參與。
二、年度施政方針、年度施政計畫、中程施政計畫、先期作業、中長程個
案計畫之研擬、規劃及協調。
三、施政報告、重大個案計畫之管制、考核及評估。
四、研究發展工作之規劃、研析、推動及管考。
五、出版品之審核及評估。
六、特別關稅相關事項。
七、其他有關綜合規劃事項。
〔立法理由〕 考量優質企業制度之規劃及管理業務除須與國外交流合作外,主要提供通
過優質企業認證業者簡易便捷通關程序,又關稅配額政策及法令與通關業
務關係密切,本二項業務移為通關業務組職掌事項,爰將現行第七款及第
八款規定刪除,並將第九款規定移列為第七款規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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