員工請假時應填具請假單敘明理由,並覓妥代理人,必要時應檢附證明 文件,依左列規定呈准後,始得給假,續假時亦同,如遇急病急事得由 同事代辦請假手續,但應於上班時間前以電話報告該單位主管: 一、請假在一日以內者,非主管人員由各該直屬主管人員核准,主管人 員由總經理核准。 二、請假在一日以上者,非主管人員由總經理核准,主管人員應轉呈理 事主席核准。 三、公假、休假均由總經理簽報理事主席核准。 四、前列給假均應送人事單位登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