值勤人員之職責如左:
一、負責保管本社一切物品及處理臨時發生事項,但不能自行處理或事
關重大者,應隨時請示主管處理,或連絡有關機關為緊急或適當之
措施。
二、值勤時間中所發生事項或來訪人員,應隨時記載於值勤登記簿,交
班後送請主管核閱。
三、維護安全並保持環境清潔衛生,預防火災,慎防竊盜,及其他危險
事項,並注意關閉無用之水、電、煤氣。
四、最後離開辦公室人員應記載於登記簿,並不得留宿非值勤人員,不
可開啟他人辦公抽屜,不得招邀非本社職員進入辦公室。
五、就寢前應巡視門窗是否緊鎖,四週是否尚有未離開人員。
六、除正常餐食外,不得飲酒、高歌、賭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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