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信用合作社人事管理規則範例
時間: 中華民國77年10月14日

條文關聯

  員工考績分為平時考績及年度考績,平時考績由各單位主管隨時根據員
  工辦事成績、勤惰、服務態度、生活、操行、學識等,詳載於平時考績
  紀錄卡表內,除因特殊功過應即呈報外,應於每年六月及十二月密送人
  事單位。年度考績由人事評議小組參照平時考績紀錄卡表及有關資料辦
  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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