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社對所屬人員應建立人事資料並記載左列事項: 一、派免、遷調、薪給事項。 二、停職、復職、退休、死亡事項。 三、到職、離職事項。 四、學歷、考試、訓練、進修及國外考察事項。 五、試用考試成績事項。 六、年度考績事項。 七、平時獎懲事項。 八、保險變更事項。 九、親屬異動事項。 十、專業知能事項。 十一、其他應行記載事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