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加強本局圖書室管理作業,提升使用效能,特訂定本作業方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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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圖書徵集、領用與編目建檔等作業
(一)徵集
1.採購
(1)圖書室管理人員得隨時蒐集有關財稅、經濟、會計、法律、
管理、文、史、哲、科學、電腦及政府出版品等最新書目,
不定期採購。
(2)上、下半年彙整各科、室建議購買優良圖書、期刊清單,定
期採購。
2.受贈
(1)財政部、各地區國稅局及機關、團體贈送之圖書、年報、研
究報告及出國報告等。
(2)同仁捐贈之優良圖書,惟有重複、內容偏頗、外觀陳舊、破
損或無保存價值等情形,得拒絕接受。
(二)領用
1.採購之圖書依物品管理手冊規定,由秘書室填具消耗品收料單
,再由圖書室管理人員填具領物單領用;圖書經領用後,應立
即分類編目,登錄圖書管理系統。
2.受贈圖書收受後,應立即分類編碼,登錄圖書管理系統。
(三)編目建檔
1.按書名檢查書目主檔如書名、著者、版次、出版地、出版者、
出版年及頁數均相符者,應加以分類編目,依圖書管理系統編
目作業建檔,產生索書號。
2.索書號:一書一號,其編排方式:特藏編號/分類號/著者號
/年代號/登錄號。
3.期刊依前述作業建檔,惟不需黏貼索書號書標。
(四)貼標上架:每一冊圖書應於書背黏貼索書號書標,貼標完畢後上
架提供讀者借閱。
(五)訊息公布:於本局內部網路資訊站公布新書訊息,並以電子郵件
轉知同仁。
(六)排列整理:
1.圖書排架應依各書類目區分後(如財稅類、會計類…),再按
索書號順序置於書架上,自上而下依序排列。
2.架上圖書應排列整齊,每週定期瀏覽檢查,發現有錯誤或凌亂
情事,應即改正。
(七)保存期限:
1.圖書永久保存;惟有報廢原則情形者,經簽奉核可後,予以銷
毀。
2.期刊以保存2年為原則,超過2年者予以銷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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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圖書盤點:
(一)每年定期於年底盤點,盤點期間圖書室不對外開放,惟可受理還
書。
(二)圖書盤點應作成盤點紀錄。
(三)盤點結果因毀損滅失、喪失保存價值或不堪使用者,每年在不超
過本局經管圖書總量 3%範圍內,自行核定報廢(行政院98年10
月14日院授主會字第0980006128A號函規定)。
報廢原則如下:
1.遺失者。
2.殘破缺頁無法修補者。
3.多餘複本(超過5本以上)或有彙編者。
4.內容陳舊,並有較新版次者。
5.內容不合時宜,無保存價值者。
6.過時之操作性電腦書,無保存價值者。
(四)擬報廢之圖書製作圖書報廢單,列出登錄號、書名、數量、登錄
日期、報廢原因等。
(五)圖書盤點紀錄、圖書報廢單簽經核准後,註銷報廢之圖書。
(六)註銷圖書,應於書目主檔中註記註銷原因及註銷日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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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圖書借閱:
(一)開放時間:上班日 8時30分至16時30分。寒、暑假期間(詳細日
期另公布於圖書室),調整為8時至17時。
(二)借閱對象:本局員工、臺南分局志工服務隊及轄內臺南市高中(
職)以上學生。
(三)借閱手續:應憑下列相關證件辦妥借書登記後,始得攜出圖書室
。
1.本局員工憑服務證。
2.非本局員工憑身分證、駕駛執照或戶口名簿,高中(職)以上
學生得憑學生證。
(四)本局員工離職時,應於離職前 3日歸還全部借閱之圖書資料。
(五)下列圖書刊物,限於圖書室內閱覽概不外借。
1.參考工具書:包括字典、辭典、年鑑、年表、百科全書及其他
工具書。
2.當期各種期刊雜誌。
3.其他特殊之參考資料及珍藏本書籍。
(六)借書冊數:
1.本局員工,每人每次外借圖書總數以8冊為限,借期最長1個月
,未歸還前,不得再借;借期屆滿且無他人預約時得續借 1次
,但需將所借圖書攜來圖書室辦理續借手續。
2.非本局員工,每人每次外借圖書總數以 2冊為限,借期最長14
天,並不得展延。
(七)圖書出借期間,如因盤點或其他特殊情況,得隨時通知借閱人提
前歸還所借之圖書。
(八)逾期還書:
1.本局員工借出圖書逾期未還者,由圖書室通知於 3天內歸還,
逾期仍未送還者,每逾1日,停止其外借權利7天,逾期 1個月
以上仍不歸還者,依本作業方式第四、(九)點之規定辦理。
2.非本局員工有本項情事者,比照本局員工辦理,惟逾期還書 3
次者,喪失借書權利,如有遺失並依本作業方式第四、(九)
點之規定辦理。
(九)賠償:所借之圖書如有圈點、批註、污漬、折角、撕破、遺失或
逾期不還者,應依下列方式賠償:
1.由借書人購買與所借書籍相同名稱、著者、出版處所、版次之
書籍賠償,或照市價加 1成賠償。
2.借書人接獲圖書室賠償通知後,應於 1週內完成賠償手續,否
則將通知單位主管協助求償;非本局員工有本項情事者,倘未
於期限內完成賠償手續,將通知其服務單位或就讀學校協助求
償。
3.所收繳之賠償金應於每一會計年度如數繳庫。
(十)如有竊取本局圖書、雜誌或資料情事者,本局員工視情節輕重移
本局考績委員會議處,非本局員工將禁止借閱。上述情節重大者
,除喪失借書權利外,並移送法辦。
(十一)使用本局圖書資料(尤其是法規等工具書),應保持新穎。
(十二)在圖書室閱覽時,應保持室內整潔與寧靜,不得吸菸、睡眠、
高聲交談,離去時,請隨手將座椅歸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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