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終身學習法
時間: 中華民國107年6月13日

條文關聯

終身學習機構之種類如下:
一、社會教育機構:
  (一)社會教育館。
  (二)圖書館。
  (三)科學教育館或科學類博物館。
  (四)體育場館。
  (五)兒童及青少年育樂場館。
  (六)動物園。
  (七)其他具社會教育功能之機構。
二、文化機構:
  (一)文化類博物館或展覽場館。
  (二)文化中心、藝術中心或表演場館。
  (三)生活美學館。
  (四)其他具文化功能之機構。
三、學校、政府機關、社區大學與前二款以外提供人民多元學習之非營利
    機構及團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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