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國立教育廣播電臺處務規程
時間: 中華民國101年12月30日

條文關聯

  節目組掌理事項如下:
  一、教育節目策略及頻道規劃之研究。
  二、教育節目之規劃、製作、排播及審核。
  三、國際教育節目之交流及合作。
  四、數位節目內容之規劃及製作。
  五、教育廣播教材、節目叢書與有聲資料之編輯及維護。
  六、其他有關節目事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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