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國立教育廣播電臺處務規程
時間: 中華民國101年12月30日

條文關聯

  推廣組掌理事項如下:
  一、教育節目推廣與聽眾服務之規劃及執行。
  二、學校廣播教育之協助及推廣。
  三、民眾收聽情形與聽眾意見之調查及研究。
  四、跨媒體行銷及創意之整合行銷。
  五、參觀導覽業務之規劃及執行。
  六、志工資源之開發及運用。
  七、其他有關教育推廣事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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