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公立大專校院稀少性科技人員遴用資格辦法
時間: 中華民國096年06月21日

條文關聯

  初任科技人員所需具備之資格,按等級分別比照大學、獨立學院及專科
  學校教師有關講師、助理教授、副教授、教授之資格規定外,並須兼具
  左列專業資格之一:
  一、大專院校本科系畢業。
  二、大專院校相關科系畢業,並具有擬任職務一年以上工作經驗。
  前項人員,依有關規定須領有執業證書或執照者,從其規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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