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空氣源式熱泵熱水器節能標章能源效率基準與標示方法
訂定時間: 中華民國101年12月13日

所有條文

一、空氣源式熱泵熱水器申請節能標章認證,其適用範圍、能源效率試驗
    條件與方法及能源效率值應符合下列規定:
  (一)適用範圍:本項產品應符合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NS15466規定,或
        經經濟部能源局認定之空氣源式熱泵熱水器。
  (二)能源效率試驗條件及方法
        1.能源效率:依CNS15466規定,計算之額定性能係數( COP)表
          示。
        2.空氣源式熱泵熱水器能源效率基準:依據CNS15466空氣源式熱
          泵熱水器之分類,產品之能源效率不得小於下列基準值。
          ┌──────┬─────┐
          │  加熱型式  │  基準值  │
          ├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┤
          │直接加熱式  │   4.00   │
          ├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┤
          │循環加熱式  │   4.00   │
          ├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┤
          │靜態加熱式  │   3.50   │
          └──────┴─────┘
  (三)安全性規範之要求:
        1.須在產品本體加裝符合 CNS5422之漏電斷路器,並通過測試。
        2.須符合CNS15466安全性之要求。
  (四)能源效率系列型式之認定原則:依CNS15466之定義,使用電源相
        數、電壓、頻率、冷媒種類、壓縮機種類、加熱型式相同,同為
        一體式或分離式,且冷媒壓縮機額定電功率及能源效率比與主型
        式差異在5%以內認定之。

二、前點空氣源式熱泵熱水器節能標章之標示,應注意下列事項:
  (一)標章使用者之名稱及地址須清楚記載於產品或包裝上。
  (二)標章使用者若為代理商,其製造者之名稱及地址須一併記載於產
        品或包裝上。
  (三)依據CNS15466規定之標示內容進行標示,其額定消耗電功率(kW
        )、額定加熱能力(kW)、額定性能係數( COP),計算至小數
        點第二位,小數點後第三位數四捨五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