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郵務營業規章
時間: 中華民國105年6月24日

條文關聯

使用i郵箱進行郵件遞送服務,發生郵件遺失、被竊、毀損或延誤者,郵
件之請求補償條件、查詢與確定之程序、金額與方法,依第七章及第二百
三十條之規定辦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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