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預算法
時間: 中華民國110年6月9日

條文關聯

政府歲入與歲出、債務之舉借與以前年度歲計賸餘之移用及債務之償還,
均應編入其預算。並得編列會計年度內可能支付之現金及所需未來承諾之
授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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