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府歲入之年度劃分如左: 一、歲入科目有明定所屬時期者,歸入該時期所屬之年度。 二、歲入科目未明定所屬時期,而定有繳納期限者,歸入繳納期開始日所 屬之年度。 三、歲入科目未明定所屬時期及繳納期限者,歸入該收取權利發生日所屬 之年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