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處掌理左列事項: 一、綜合統籌各級行政機關及公營事業機構之人事管理事項。 二、關於人事政策及人事法規之研議及建議事項。 三、關於行政院所屬各級人事機構設置、變更之擬議或審核事項。 四、關於行政院所屬各級行政機關及公營事業機構內人事人員派免、遷 調、考核、獎懲之擬議事項。 五、關於戰地及收復地區人事制度之規劃、研擬事項。 六、關於各項人才之儲備事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