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處掌理左列事項: 一、關於員工待遇、獎金及福利之規劃之擬議事項。 二、關於各級行政機關公務人員保險業務改進之建議事項。 三、關於各級行政機關公務人員退休、撫卹之規劃、核議事項。 四、關於人事資料之調查、統計、保管及分析、運用事項。 五、關於人事簿冊、卡片之編製、登記事項。 六、關於人事業務研究發展及有關刊物編譯、出版事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