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行政院人事行政局組織條例
廢止時間: 中華民國103年6月18日

條文關聯

  本局因業務需要,得報請行政院核准,設各種委員會,聘請專家學者或指派有關人員為委
  員,均為無給職。
  前項所需工作人員,應就本條例所定員額內派充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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