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行政院人事行政局組織條例
廢止時間: 中華民國103年6月18日

條文關聯

  本局設左列各處、室:
  一、企劃處。
  二、人力處。
  三、考訓處。
  四、給與處。
  五、地方人事行政處。
  六、資訊室。
  七、秘書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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