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中心處務規程
廢止時間: 中華民國106年7月5日

條文關聯

本中心設下列組、室:
一、教務組。
二、輔導組。
三、研究組。
四、秘書室。
五、人事室。
六、會計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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