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獎章條例施行細則
時間: 中華民國095年09月06日

條文關聯

  本條例所稱公教人員,指下列編制內有給專任之文職人員:
  一、政務人員。
  二、民選首長。
  三、各級政府機關編制內之職員。
  四、各級公立學校教職員。
  五、公營事業機構職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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