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立法委員暨監察委員歲費公費支給暫行條例
時間: 中華民國038年01月17日

條文關聯

  立法委員監察委員之歲費,定為九千六百元,按月按現行公務人員薪俸
  折支標準,折合金圓支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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