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身心障礙者醫療復健費用及醫療輔具補助辦法
時間: 中華民國110年6月17日

條文關聯

本辦法所稱醫療復健費用,指尚未納入全民健康保險給付範圍,且符合第
五條附表所列之醫療復健費用。
〔立法理由〕
配合本辦法修正名稱用語一致及現行條文所指之醫療復健費用,修正用語
,另酌作文字修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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