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中央銀行公務人員交代條例施行細則
時間: 中華民國102年6月21日

條文關聯

  本行各級人員移交,除依本條例第十六條規定指定代辦移交人員,並陳
  報行政院或總裁核准外,應親自辦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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