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本局匯出、入匯款統計之「匯款分類」,原則上係依據國際收支項目
歸類,且為本行編製國際收支平衡表之重要資料來源。由於現行「匯
出、入匯款分類及編號」部份分類項目性質相同,而匯出及匯入分類
編號不一致、分類說明不夠明確,或為統計須新增、合併項目,故辦
理如主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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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本次修訂重點如下(詳附件三、四修訂項目對照表):
(一)匯出、入匯款性質相同者之匯款分類編號調整一致,以避免混淆
,例如商務收入及商務支出,均調整為 131。
(二)部份項目依性質調整適當分類,如「預售外匯外銷貸款 610」改
列「國內交易」項下 691,「移民支出 137」由「旅行支出」項
下改列「移轉支出」項下 530,代扣居住民利息所得稅結售由「
政府移轉收入 580」項下,改列其他匯入款「國內交易」項下 6
95。
(三)所得項目自勞務項目中分出,如「薪資所得匯入 191 及匯出 1
92」,以及「投資所得匯入 141 至 149 及匯出 141 至 180
」自「勞務收支」項目中分出,另訂「所得收支」項目,再依其
性質分類編號為 410 及 440 至 449。另匯入「外國政府駐華
機構費用400 」改列勞務項目 19F,匯出「我國政府駐外機構費
用 400」改列勞務項目 19G。
(四)增列匯入、出匯款分類項目,如運輸工具修理費 118、保險理賠
122,123、外人發行及償還台灣存託憑證 281、外人在台發行及
償還債券 282、資本租賃 292,392、外人存款 350、工作者匯款
511、出進口貨款退匯 611、買賣無形資產所有權 615、樣品費
704 等。
|
三、請 貴行及早完成相關作業準備,自九十年一月一日起承做匯出、入
匯款業務時應切實依照本次修訂之「匯出、入匯款分類及說明」,輔
導結匯人據實正確申報匯款性質,並依其性質於所掣發之買、賣外匯
水單及交易憑證上註明匯款分類名稱及編號,以利本行國際收支統計
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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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隨函檢送「匯入匯款之分類及說明」(附件一)、「匯出匯款之分類
及說明」(附件二)、「匯入匯款之分類修訂項目對照表」(附件三
)及「匯出匯款之分類修訂項目對照表」(附件四)各乙份,請分發
予各有關經辦人員,以便隨時參閱。
附件一:匯入匯款之分類及說明:
┌──┬──┬──────┬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┐
│大項│分類│項 目│說 明│
│ │編號│ │ 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一 │ │勞務收入 │分為運輸、保險、旅行及其他四大項。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(一)│ │運輸收入 │海陸空之客貨運輸收入,分為下列各項│
│ │ │ │: 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111 │海運貨運收入│海上貨物運輸之收入。 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112 │海運客運收入│海上旅客運輸之收入。 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115 │航空貨運收入│航空貨物運輸之收入。 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116 │航空客運收入│航空旅客運輸之收入。 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118 │運輸工具修理│修理航舶、飛機等運輸工具的收入。 │
│ │ │費收入 │ 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119 │其他運輸收入│上述各項以外之運輸收入,如陸路運輸│
│ │ │ │、貨物裝卸、倉儲、港口機場費用、客│
│ │ │ │貨運有關的佣金及代理費等收入,請詳│
│ │ │ │述性質。 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(二)│ │保險收入 │各種保險之保費、再保險費及保險理賠│
│ │ │ │收入,分為下列各項: 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121 │貨運保險收入│保險業承保國外貨物運輸之保費及再保│
│ │ │ │險理賠收入。 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122 │貨運保險理賠│因貨物運輸保險所發生之理賠收入。 │
│ │ │收入 │ 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123 │其他保險理賠│因貨物運輸保險以外所發生之理賠收入│
│ │ │收入 │。 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129 │其他保險收入│保險業承保國外貨運保險以外的保費及│
│ │ │ │再保費收入。 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(三)│ │旅行收入 │非居住民來台旅行或短期居留 (未滿一│
│ │ │ │年) 之支出,分為下列各項: 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131 │商務收入 │非居住民來台洽辦商務之支出 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132 │觀光收入 │非居住民來台觀光消費支出。 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134 │留學收入 │外籍人士在台就學 (居留國內可一年以│
│ │ │ │上) 之學費及生活費。 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135 │信用卡收入 │非居住民在台旅行之信用卡、金融卡消│
│ │ │ │費支出。 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136 │收兌處外幣收│經核准設置之外幣收兌處所收兌之外幣│
│ │ │入 │。 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139 │其他旅行收入│上述各項以外之非居住民旅行支出,如│
│ │ │ │講學、就醫 (居留國內可一年以上) 、│
│ │ │ │競賽等,請詳述性質。 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(四)│ │運保費及旅行│分為下列各項: │
│ │ │以外之其他勞│ │
│ │ │務收入 │ 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191 │文化收入 │圖書館、博物館及其他文化、體育與娛│
│ │ │ │樂有關的活動或演出的收入,包括函授│
│ │ │ │課程收入。 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192 │貿易佣金及代│提供與貿易有關的服務所收取的佣金及│
│ │ │理費收入 │代理費。 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193 │國外營建收入│承包國外工程之技術服務費、設計費或│
│ │ │ │工程費收入。 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194 │金融勞務收入│提供國外各種金融業務如外匯交易、證│
│ │ │ │券交易、金融衍生商品交易、資產管理│
│ │ │ │、代客金融操作與證券保管等服務所產│
│ │ │ │生的手續費及佣金收入。 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195 │無形資產使用│提供國外專利權、商標、經銷權、版權│
│ │ │權收入 │或生產技術等使用之收入。 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196 │外國民間機構│外國在台非營利組織或無營運收入之分│
│ │ │在台辦公費用│支機構、辦事處或聯絡處的辦公費用,│
│ │ │ │包括派駐人員薪資但不含本地雇員薪資│
│ │ │ │。 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197 │三角貿易匯入│貨物非由我國通關出口而由他國出貨,│
│ │ │款 │但貨款係由我國收取者。 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19A │郵務與電信收│提供國外郵務與電信勞務收入。 │
│ │ │入 │ 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19B │電腦與資訊收│本項涵蓋電腦與新聞相關之服務,包括│
│ │ │入 │一、提供國外電腦軟硬體的開發、設計│
│ │ │ │、諮詢、管理、安裝、資料處理及電腦│
│ │ │ │相關設備維修的收入。二、國外訂閱我│
│ │ │ │國報紙、期刊及書籍 (未經出口報關) │
│ │ │ │的收入。三、提供國外新聞代理、照片│
│ │ │ │和報導的收入。 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19C │營運租賃收入│提供營運器具租給國外所收取的租金收│
│ │ │ │入 (如運輸設備租金收入) ,惟資本租│
│ │ │ │賃除外。 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19D │專業技術事務│提供國外有關法律、會計、管理顧問、│
│ │ │收入 │公關、廣告、市場調查、民意測驗、商│
│ │ │ │業展覽、公證、檢驗等勞務收入,包括│
│ │ │ │董監事酬勞。 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19E │視聽收入 │電影、錄影帶、廣播、電視與音樂等的│
│ │ │ │演員、製作人 (公司) 自國外收取的報│
│ │ │ │酬、租金或發行的權利金等。 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19F │外國政府機構│外國駐華使領館或其他政府機構在台之│
│ │ │在台辦公費用│辦公費用 (包括派駐人員薪資但不含本│
│ │ │ │地雇員薪資) 。 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19G │軍政機關其他│上述各項以外之我軍政機關勞務收入,│
│ │ │勞務收入 │包括我駐外單位的領事簽證費、規費收│
│ │ │ │入。 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199 │其他勞務收入│上述以外的非軍政機關勞務收入,如翻│
│ │ │ │譯費、加工費 (加工後不再出口者) ,│
│ │ │ │請詳述性質。如屬設計費、稿費、維修│
│ │ │ │費等,請依主體項目歸入前述各項 (如│
│ │ │ │建築設計稿費歸入國外營建收入,電腦│
│ │ │ │維修費歸入電腦與資訊收入) ,若無相│
│ │ │ │關主體項目 (如服務設計費) 則歸入本│
│ │ │ │項。 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二 │ │本國資金流回│分為下列各項: 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210 │收回股本投資│居住民收回直接投資國外產業之股本本│
│ │ │ │金,包括股本轉讓及分公司營運資金。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220 │收回貸款投資│居住民收回其對國外投資事業之貸款本│
│ │ │ │金。 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250 │收回國外存款│居住民收回存放於國外銀行之存款。 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262 │收回投資國外│居住民收回投資國外股份、股票、權證│
│ │ │股權證券 │、存託憑證、共同基金及投資信託之本│
│ │ │ │金。 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263 │收回投資國外│居住民收回投資國外長期 (超過一年) │
│ │ │長期債券 │債券之本金。 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264 │收回投資國外│居住民收回投資國外短期 (一年及一年│
│ │ │短期票券 │以下) 票券之本金。 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265 │收回投資國外│居住民收回投資國外金融衍生商品之本│
│ │ │金融衍生商品│金,包括原匯出做為金融衍生商品交易│
│ │ │ │之保證金再匯回國內者。 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270 │收回投資國外│居住民收回投資國外不動產之資金。 │
│ │ │不動產 │ 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280 │收回對外貨款│居住民收回對非居住民之貸款本金,包│
│ │ │ │括收回代墊款、週轉金等。 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281 │外人償還台灣│非居住民償還在台發行台灣存託憑證之│
│ │ │存託憑證 │本金匯入。 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282 │外人償還在台│非居住民償還在台發行債券之本金匯入│
│ │ │發行債券 │。 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291 │收回分期付款│居住民收回一年之分期付款出口融資本│
│ │ │出口本金 │金。 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292 │資本租賃收入│居住民以融資方式出租物品給國外之租│
│ │ │ │金收入 (本金部分) 。 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299 │其他本國資金│上述各項以外之本國資金流回,如收回│
│ │ │之流回 │原繳交國外之押標金或保證金等,請詳│
│ │ │ │述性質。 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三 │ │外國資金流入│分為下列各項: 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310 │僑外股本投資│非居住民直接投資於國內產業之股本,│
│ │ │ │包括股本轉讓及分公司營運資金。 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320 │僑外貸款投資│非居住民對其在國內投資事業之貸款。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330 │國外信託資金│國內證券投信業者在國外募集投資國內│
│ │ │ │有價證券之共同信託資金。 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340 │國外借款 │居住民自國外借入之長短期資金,包括│
│ │ │ │週轉金匯入。 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341 │發行海外公司│居住民發行海外公司債所募集之資金。│
│ │ │債 │ 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350 │外人存款 │非居住民收受國外匯款或將攜入外幣存│
│ │ │ │入外匯或新台幣存款 (非證券投資戶) │
│ │ │ │。 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360 │外人投資證券│外國自然人、法人 (包括外國專業投資│
│ │ │ │機構) 匯入投資國內證券之資金。 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370 │外人購置不動│非居住民購買國內不動產之資金。 │
│ │ │產 │ 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380 │發行海外存託│居住民發行海外存託憑證所募集之資金│
│ │ │憑證 │。 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399 │其他外國資金│上述各項以外之外國資金流入,如押標│
│ │ │之流入 │金、保證金等,請詳述性質。 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四 │ │所得收入 │分為薪資所得及對外投資所得兩大項。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(一)│ │薪資所得 │ 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410 │薪資款匯入 │我國人民受聘於國外 (居留國外未滿一│
│ │ │ │年者) 之薪資所得匯回 (包括本國船員│
│ │ │ │在外輪工作之薪資所得) 或外國政府駐│
│ │ │ │華機構及外國在台無營運收入分支機構│
│ │ │ │為支付本地雇員薪資匯入款。 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(二)│440 │對外投資所得│投資所得係指固定期間所配發的利息、│
│ │ │ │紅利、盈餘或股利,若是對外投資所產│
│ │ │ │生買賣價差的收益視為資本利得,列在│
│ │ │ │本國資金流品。對外投資所得分為下列│
│ │ │ │各項: 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441 │股本投資所得│居住民直接投資外國產業股本所得之紅│
│ │ │ │利、盈餘或股利。 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442 │股權證券所得│居住民購買國外股份、股票、權證、存│
│ │ │ │託憑證、共同基金及投資信託等股權證│
│ │ │ │券之所得或非居住民匯入配發在台發行│
│ │ │ │之股票、存託憑證等股權證券所得之款│
│ │ │ │項。 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443 │國外存款利息│居住民存放國外存款之利息收入。 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444 │有關出口之利│居住民向國外收取賣方遠期信用狀、託│
│ │ │息 │收或分期付款出口融資等之利息收入。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445 │長期債券所得│居住民投資國外長期 (超過一年) 債券│
│ │ │ │的利息收入或外人匯入配發在台發行之│
│ │ │ │長期債券的利息。 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446 │短期票券所得│居住民投資國外短期 (一年及一年以下│
│ │ │ │) 票券的利息收入或外人匯入配發在台│
│ │ │ │發行之短期票券的利息。 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447 │金融衍生商品│居住民投資國外金融衍生商品的所得。│
│ │ │所得 │ 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448 │貸款投資利息│居住民對其國外投資事業貸款之利息收│
│ │ │ │入。 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449 │其他投資所得│上述各項以外之對外投資所得收入 (如│
│ │ │ │房屋、土地的租金收入) ,請詳述性質│
│ │ │ │。 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五 │ │移轉收入 │無償性或無相對報酬性之收入,分為下│
│ │ │ │列各項: 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510 │贍家匯款 │居住民接受國外親屬 (非居住民) 之資│
│ │ │ │助性款項。 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511 │工作者匯款 │我國人民受聘於國外 (居留國外一年以│
│ │ │ │上) 工作所得之匯入款。 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520 │捐贈匯款 │國外對我民間團體及個人之捐獻或贈與│
│ │ │ │款。 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580 │政府移轉收入│非居住民繳交我軍政機關之稅款、規費│
│ │ │ │、銀行代扣非居住民之利息所得稅及外│
│ │ │ │國對我軍政機關之捐贈等。 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599 │其他移轉收入│上述各項以外之移轉收入,如移入民匯│
│ │ │ │入款、違約金、補助款、獎學金、會員│
│ │ │ │費、繼承國外遺產、退稅款、彩券票款│
│ │ │ │或獎金等,請詳述性質。 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六 │ │其他匯入款 │ 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(一)│ │其他國外交易│ 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611 │進口貨款退匯│包括進口貨款退匯、進口瑕疵理賠及進│
│ │ │ │口貨款折讓等,若係跟單交易之進口貨│
│ │ │ │款退匯或信用狀未用餘額退匯,請列報│
│ │ │ │為原來進口之減項。 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612 │旅行剩餘退匯│旅行支出 (包括商務、觀光、探親、留│
│ │ │ │學及其他旅行) 結匯剩餘款結售為新台│
│ │ │ │幣或存入外匯存款或供匯出時應列報本│
│ │ │ │項。 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615 │出售無形資產│出售權利權、版權、商標、經銷權等無│
│ │ │所有權收入 │形資產所有權給國外的收入。 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619 │其他匯入款 │不屬於出口貨款、勞務、本國資金、外│
│ │ │ │國資金、所得、移轉收入或前述其他各│
│ │ │ │項之國外交易匯入款歸入本項,如非屬│
│ │ │ │貨款之光票退款、匯出匯款退匯等,請│
│ │ │ │詳述性質。 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(二)│ │國內交易 │為本國居住民間交易,國別為 R.O.C,│
│ │ │ │分為下列各項: 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691 │預售外匯外銷│外商銀行在台分行承做本項貸款時,應│
│ │ │貨款 │在買匯水單上註明本項分類。 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692 │外匯存款結售│客戶將外匯存款提出結售為新台幣,不│
│ │ │ │論其外匯性質為何,指定銀行於水單上│
│ │ │ │皆編製本項分類編號,並請加註客戶原│
│ │ │ │結售性質;未結售為新台幣者不得列入│
│ │ │ │本項。 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693 │由國內他行轉│本項非屬客戶填報之匯款性質,而為指│
│ │ │入本行之外匯│定銀行使用之分類編號。當外匯是由國│
│ │ │ │內其他銀行 (不含聯行及各國際金融業│
│ │ │ │務分行 OBU) 轉入時,不論是否需經國│
│ │ │ │外銀行轉帳,指定銀行於水單或憑證上│
│ │ │ │皆編製本項分類編號,若客戶結售新台│
│ │ │ │幣,請加註客戶原結售性質。自國際金│
│ │ │ │融業務分行 OBU 匯入者,不得列入本│
│ │ │ │項,應依其原匯款性質作適當的分類。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694 │外幣互換兌入│兩種不同外幣間之互相轉換,轉換後之│
│ │ │ │外幣列報本項。 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695 │未有資金流動│客戶之外匯資金僅在同一銀行內部 (包│
│ │ │之交易 │括聯行間但不含 OBU) 轉帳未自他行匯│
│ │ │ │入者,如外匯活存定存互轉、定存到期│
│ │ │ │展期續存、不同客戶間外匯轉讓、外幣│
│ │ │ │貸款撥款、應收帳款承購、外幣貨款利│
│ │ │ │息收入、外匯交易保證金撥還、指定銀│
│ │ │ │行與居住民間之外幣手續費、指定銀行│
│ │ │ │代扣居住民之利息所得稅、國內外匯交│
│ │ │ │易交易盈餘、原結構供保值之外幣結售│
│ │ │ │等,請詳述性質。 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696 │外匯存款利息│顧客收到指定銀行支付之外匯活期存款│
│ │ │收入 │或外匯定存單利息時列報本項。 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七 │ │出口貨款 │ 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700 │已出口之貨款│凡貨物已由國內通關出口後收取之貨款│
│ │ │ │,包括展覽品售出。 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701 │未出口之貨款│預收之出口貨款收入。 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702 │港口售油及補│在港口或機場提供運輸工具油料及物資│
│ │ │給 │等補給之收入。 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703 │海外售魚 │本國漁業公司或船東在海外漁撈基地售│
│ │ │ │魚所得匯回國內。 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704 │樣品費收入 │收到國外支付之樣品費。 │
└──┴──┴──────┴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┘
附件二 匯出匯款之分類及說明:
┌──┬──┬──────┬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┐
│大項│分類│項 目│說 明│
│ │編號│ │ 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一 │ │勞務支出 │分為運輸、保險、旅行及其他四大項。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(一)│ │運輸支出 │海陸空之客貨運輸支出,分為下列各項│
│ │ │ │: 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111 │海運貨運費支│支付海上貨物運輸費用。 │
│ │ │出 │ 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112 │海運客運費支│支付海上旅客運輸費用。 │
│ │ │出 │ 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115 │航空貨運費支│支付航空貨物運輸費用。 │
│ │ │出 │ 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116 │航空客運費支│支付航空旅客運輸費用。 │
│ │ │出 │ 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118 │運輸工具修理│支付國外對航舶、飛機等運輸工具的修│
│ │ │費支出 │理費支出。 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119 │其他運輸支出│上述各項以外之運輸支出,如陸路運輸│
│ │ │ │、貨物裝卸、倉儲、港口機場費用、客│
│ │ │ │貨運有關的佣金及代理費等支出,請詳│
│ │ │ │述性質。 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(二)│ │保險支出 │各種保險之保費、再保險費及保險業之│
│ │ │ │理賠支出,分為下列各項: 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121 │貨運保險支出│支付國外貨物運輸之保費及再保費支出│
│ │ │ │。 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122 │貨運保險理賠│因貨物運輸保險所發生之理賠支出。 │
│ │ │支出 │ 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123 │其他保險理賠│因貨物運輸保險以外所發生之理賠支出│
│ │ │支出 │。 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129 │其他保險支出│貨運保費以外的保險及再保費支出。 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(三)│ │旅行支出 │居住民出國旅行支出 (不含進出國境之│
│ │ │ │機船票款,該款項請列入運輸支出) 或│
│ │ │ │在國外短期居留 (未滿一年) 之支出,│
│ │ │ │分為下列各項: 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131 │商務支出 │居住民出國洽辦商務之支出 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132 │觀光支出 │居住民出國觀光消費支出,含旅行社團│
│ │ │ │費、遊學等。 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133 │探親支出 │居住民出國探親消費支出。 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134 │留學支出 │居住支付留學生 (居留國外可一年以上│
│ │ │ │) 之學費及生活費。 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135 │信用卡支出 │居住民在國外之信用卡、金融卡消費支│
│ │ │ │出。 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136 │其他旅行支出│上述各項以外之旅行支出,如講學、就│
│ │ │ │醫 (居留國外可一年以上) 、競賽等,│
│ │ │ │請詳述性質。 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(四)│ │運保費及旅行│分為下列各項: │
│ │ │以外之其他勞│ │
│ │ │務支出 │ 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191 │文化支出 │圖書館、博物館及其他文化、體育與娛│
│ │ │ │樂有關的活動或演出的支出,包括函授│
│ │ │ │課程費用。 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192 │貿易佣金及代│為貿易有關的服務所收取的佣金及代理│
│ │ │理費支出 │費用。 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193 │國內營建支出│支付國外承包國內工程之技術服務費、│
│ │ │ │設計費或工程費支出。 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194 │金融勞務支出│支付國外為辦理各種金融業務如外匯交│
│ │ │ │易、證券交易、金融衍生商品交易、資│
│ │ │ │產管理、代客金融操作與證券保管等服│
│ │ │ │務所產生的手續費及佣金支出。 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195 │無形資產使用│使用國外專利權、商標、經銷權、版權│
│ │ │權支出 │或生產技術等所支付之費用。 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196 │我國民間機構│支付在國外非營利組織或無營運收入之│
│ │ │在國外辦公費│分支機構、辦事處或聯絡處之辦公費用│
│ │ │用 │ (包括派駐國外人員薪資但不含當地雇│
│ │ │ │員薪資) 。 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197 │三角貿易匯出│貨物非由我國通關進口而由他國進口,│
│ │ │款 │但貨款係由我國支付者。 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19A │郵務與電信支│提供國外郵務與電信勞務支出。 │
│ │ │出 │ 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19B │電腦與資訊支│本項涵蓋電腦與新聞相關之服務,包括│
│ │ │出 │一、支付國外有關電腦軟硬體的開發、│
│ │ │ │設計、諮詢、管理、安裝、資料處理及│
│ │ │ │電腦相關設備維修的費用。二、向國外│
│ │ │ │訂購報紙、期刊及書籍 (未經出口報關│
│ │ │ │) 的支出。三、支付國外新聞代理、照│
│ │ │ │片或報導的費用。 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19C │營運租賃支出│租用國外營運器具所支付的租金 (如運│
│ │ │ │輸設備租金支出) ,惟資本租賃除外。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19D │專業技術事務│支付國外有關法律、會計、管理顧問、│
│ │ │支出 │公關、廣告、市場調查、民意測驗、商│
│ │ │ │業展覽、公證、檢驗等勞務支出,包括│
│ │ │ │董監事酬勞。 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19E │視聽支出 │支付國外電影、錄影帶、廣播、電視與│
│ │ │ │音樂等的演員、製作人 (公司) 的報酬│
│ │ │ │、租金或權利金等。 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19F │外國政府機構│外國駐華使領館或其他政府機構在台收│
│ │ │之勞務收入匯│取的領事簽證費、規費及居住民自行支│
│ │ │出款 │付外國政府簽證費、規費的匯出。 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19G │軍政機關其他│上述各項以外之我軍政機關勞務支出,│
│ │ │勞務支出 │包括匯往我駐外單位之款項 (含派駐人│
│ │ │ │員薪資但不含當地雇員薪資) 。軍政機│
│ │ │ │關如有旅行等勞務支出或對外採購軍品│
│ │ │ │物資等,非屬本項,應填相關之匯款分│
│ │ │ │類。 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199 │其他勞務支出│上述各項以外的非軍政機關勞務支出,│
│ │ │ │如翻譯費、加工費 (加工後不再進口者│
│ │ │ │) ,請詳述性質。如屬設計費、稿費、│
│ │ │ │維修費等,請依主體項目歸入前述各項│
│ │ │ │ (如建築設計稿費歸入國外營建支出,│
│ │ │ │電腦維修費歸入電腦與資訊支出) ,若│
│ │ │ │無相關主體項目 (如服務設計費) 則歸│
│ │ │ │入本項。 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二 │ │本國資金流出│分為下列各項: 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210 │對外股本投資│居住民直接投資國外產業之股本本金,│
│ │ │ │包括股本轉讓及分公司營運資金。 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220 │對外貸款投資│居住民對其國外投資事業之貸款。 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250 │存放國外銀行│居住民存放資金於國外銀行。 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262 │投資國外股權│居住民投資國外股份、股票、權證、存│
│ │ │證券 │託憑證、共同基金及投資信託之本金。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263 │投資國外長期│居住民投資國外長期 (超過一年) 債券│
│ │ │債券 │本金。 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264 │投資國外短期│居住民投資國外短期 (一年及一年以下│
│ │ │票券 │) 票券本金。 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265 │投資國外金融│居住民投資國外衍生性商品之本金或保│
│ │ │衍生商品 │證金。 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270 │投資國外不動│居住民投資國外土地、房屋等不動產之│
│ │ │產 │資金。 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280 │對外貨款本金│居住民貸款予非居住民之本金,包括週│
│ │ │ │轉金等。 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281 │外人發行台灣│外人發行台灣存託憑證之匯出款及現金│
│ │ │存託憑證 │增資股款匯出。 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282 │外人在台發行│外人在台發行債券所募集之資金匯出。│
│ │ │債券 │ 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299 │其他本國資金│上述各項以外之本國資金流出,如押標│
│ │ │流出 │金保證金等,請詳述性質。 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三 │ │外國資金流出│分為下列各項: 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310 │僑外股本投資│外資收回原直接投資我國產業之股本,│
│ │ │ │包括股本轉讓及分公司營運資金。 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320 │僑外貸款投資│償還外資股東之貸款本金。 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330 │國外信託資金│國內證券投信業者匯出原投資於我國之│
│ │ │ │國外信託資金。 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340 │償還國外借款│居住民償還向國外借入之長短期借款本│
│ │ │本金 │金,包括國外代墊款、週轉金,銀行對│
│ │ │ │外履行借款保證責任時亦屬之。 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341 │償還海外公司│居住民贖回其海外公司債之本金匯出,│
│ │ │債 │包括轉換股票後在國內股票市場售出所│
│ │ │ │得資金匯出。 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350 │外人存款收回│非居住民收回存放於我國之存款 (非證│
│ │ │ │證券投資戶) 。 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360 │外人證券投資│外國自然人、法人 (包括外國專業投資│
│ │ │匯回 │機構) 匯回其原投資國內證券之資金。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370 │外人收回不動│非居住民收回國內不動產之資金。 │
│ │ │產投資 │ 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380 │海外存託憑證│居住民為贖回其海外存託憑證所匯出之│
│ │ │贖回 │資金。 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391 │償還分期付款│居住民償還國外賣方超過一年之進口融│
│ │ │進口本金 │資本金。 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392 │資本租賃支出│居住民向國外以融資方式承租物品之租│
│ │ │ │金支出 (本金部分) 。 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399 │其他外國資金│上述各項以外之外國資金流出,如匯回│
│ │ │流出 │押標金、保證金等,請詳述性質。 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四 │ │所得支出 │分為薪資支出及對外投資所得支出兩大│
│ │ │ │項。 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(一)│ │薪資支出 │ 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410 │非居住民薪資│在台外籍人員 (憑護照或未滿一年之居│
│ │ │款匯出 │留證) 薪資匯出 (或由其雇主代匯) 及│
│ │ │ │支付駐外軍政機關或無營運收入之國外│
│ │ │ │分支機構當地雇員薪資款。 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(二)│ │外資投資所得│投資所得係指固定期間所配發的利息、│
│ │ │ │紅利、盈餘或股利,若是外資投資所產│
│ │ │ │生買賣價差的收益視為資本利得,列在│
│ │ │ │外國資金流出。外資投資所得分為下列│
│ │ │ │各項: 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440 │國外借款利息│居住民向國外借款所支付之利息,包括│
│ │ │ │資本租賃之利息支出。 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441 │僑外股本投資│外資直接投資於國內產業股本之紅利、│
│ │ │所得 │盈餘及股利所得。 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442 │股權證券所得│外資投資國內股份、股票、權證、存託│
│ │ │ │憑證、共同基金及投資信託等股權證券│
│ │ │ │之所得或居住民匯出配發在國外發行的│
│ │ │ │股票、存託憑證等股權證券所得之款項│
│ │ │ │。 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443 │外人存款利息│非居住民匯出在國內存款之利息所得。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444 │有關進口之利│支付國外賣方遠期信用狀、託收或分期│
│ │ │息 │付款進口融資等之利息支出。 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445 │長期債券所得│外資投資國內長期 (超過一年) 債券的│
│ │ │ │利息或居住民匯出配發海外長期債券的│
│ │ │ │利息。 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446 │短期票券所得│外資投資短期 (一年及一年以下) 票券│
│ │ │ │的利息或居住民匯出配發在海外短期票│
│ │ │ │券的利息。 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447 │金融衍生商品│外資投資國內金融衍生商品的所得。 │
│ │ │所得 │ 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448 │僑外貸款投資│支付外資股東之貸款利息。 │
│ │ │利息 │ 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449 │其他外資投資│上述各項以外之外資投資所得匯出 (如│
│ │ │所得 │房屋、土地的租金收入) ,請詳述性質│
│ │ │ │。 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五 │ │移轉支出 │無償性或無相對報酬性之支出,分為下│
│ │ │ │列各項: 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510 │贍家匯款 │居住民資助國外親友或作為家屬生活費│
│ │ │ │,包括定居大陸地區榮民之就給付。 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511 │工作者匯款 │在台居留一年以上之外籍工作者的匯出│
│ │ │ │款 (或由其雇主代匯) 。 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520 │捐贈匯款 │軍政機關以外之居住民對國外之捐獻或│
│ │ │ │贈與款。 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530 │移民支出 │國人移民國外之費用及為移民而將資金│
│ │ │ │匯出。 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580 │政府移轉支出│我軍政機關對國外之移轉支出,如捐贈│
│ │ │ │、繳交國際組織會費等。 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599 │其他移轉支出│上述各項以外之移轉支出,如違約金、│
│ │ │ │補助款、獎學金、會員費、非居住民合│
│ │ │ │法繼承台灣地區人民遺產及其孳息、支│
│ │ │ │付稅款、規費、彩券票款或獎金等,請│
│ │ │ │詳述性質。 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六 │ │其他匯出款 │ 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(一)│ │其他國外交易│ 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611 │出口貨款退回│包括出口貨款退回、出口貨款折讓及出│
│ │ │ │口貨品瑕疵理賠等。若係跟單交易之貨│
│ │ │ │款退回或拒付還款請列報為原來出口之│
│ │ │ │減項。 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612 │外人兌回外幣│非居住民在台旅行支出剩餘款兌回外幣│
│ │ │ │。 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615 │購買無形資產│向國外購專利權、版權、商標、經銷權│
│ │ │所有權支出 │等無形資產所有權的支出。 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619 │其他匯出款 │不屬於進口貨款、勞務、本國資金、外│
│ │ │ │國資金、所得、移轉支出或前述其他各│
│ │ │ │項之國外交易匯出款歸入本項,如非屬│
│ │ │ │貨款之光票退票還款、匯入匯款退匯等│
│ │ │ │,請詳述性質。 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(二)│ │國內交易 │為本國居住民間交易,國別為 R.O.C,│
│ │ │ │分為下列各項: 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691 │償還預售外匯│出口廠商以出口押匯或其他出口外匯收│
│ │ │外銷貸款 │入扣還外銷貸款,銀行請於掣發之出口│
│ │ │ │單證上註明扣還外銷貸款;如廠商以外│
│ │ │ │匯存款償還外銷貨款,應填報於「匯出│
│ │ │ │匯款」項下「外匯存款支付」欄,所掣│
│ │ │ │發之交易憑證上註明本項分類。 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692 │兌購外匯存外│客戶以新台幣結購外匯存入外匯存款時│
│ │ │匯存款 │,不論其外匯支出之性質為何,指定銀│
│ │ │ │行於水單上皆編製本項分類編號,並請│
│ │ │ │加註客戶原結構性質;未以新台幣結購│
│ │ │ │外匯者不得列入本項。 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693 │由本行轉往國│本項非屬客戶填報之性質,而為指定銀│
│ │ │內他行之外匯│行使用之分類編號。當外匯轉往國內他│
│ │ │ │行時 (不含聯行及各國際金融業務分行│
│ │ │ │OBU ) ,不論是否需經國外銀行轉帳,│
│ │ │ │指定銀行於水單或憑證上皆編製本項分│
│ │ │ │類編號,若客戶係以新台幣結購者,請│
│ │ │ │加註客戶原結購性質。匯往國際金融業│
│ │ │ │務分行 OBU 者,不得列入本項,應依│
│ │ │ │其原匯款性質作適當的分類。 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694 │外幣互換兌出│兩種不同外幣間之互相轉換,轉換前之│
│ │ │ │外幣列報本項。 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695 │未有資金流動│客戶之外匯資金僅在同一銀行內部 (包│
│ │ │之交易 │括聯行間但不含 OBU) 轉帳未匯出至他│
│ │ │ │行者,如外匯活存定存互轉、定存到期│
│ │ │ │展期續存、不同客戶間外匯轉讓、償還│
│ │ │ │國內銀行外幣貸款、應收帳款承購收回│
│ │ │ │、外幣貨款利息、支付國內銀行外幣手│
│ │ │ │續費、呆帳沖銷、國內外匯交易損失、│
│ │ │ │外匯交易保證金提存、結購外幣供保值│
│ │ │ │等,請詳述性質。 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696 │外匯存款利息│指定銀行提列或支付外匯活期存款或外│
│ │ │支出 │匯定存單利息時列報本項。 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七 │ │進口貨款 │ 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700 │已進口之貨款│凡貨物已經國內通關進口後收取之貨款│
│ │ │ │,包括個人購物支出。 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701 │未進口之貨款│預付之進口貨品價款。 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702 │燃油費及補給│運輸工具在國外港口或機場接受油料或│
│ │ │支出 │物質等補給之支出。 │
├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 │704 │樣品費支出 │支付國外樣品費。 │
└──┴──┴──────┴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┘
附件三:匯入匯款分類編號修訂項目對照表
┌───┬───┬────┬───┬───┬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┐
│新編號│原編號│說 明│新編號│原編號│說 明│
├───┼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┼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112 │ │新增項目│442 │142 │更改編號 │
├───┼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┼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115 │113 │更改編號│443 │143 │更改編號 │
├───┼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┼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116 │ │新增項目│444 │144 │更改編號 │
├───┼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┼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118 │ │新增項目│445 │145 │更改編號 │
├───┼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┼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119 │115 │更改編號│446 │146 │更改編號 │
├───┼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┼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122 │ │新增項目│447 │147 │更改編號 │
├───┼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┼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123 │ │新增項目│448 │148 │更改編號 │
├───┼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┼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131 │132 │更改編號│449 │149 │更改編號 │
├───┼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┼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132 │133 │更改編號│511 │ │新增項目 │
├───┼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┼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134 │ │新增項目│599 │590 │更改編號 │
├───┼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┼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136 │131 │更改編號│611 │ │新增項目 │
├───┼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┼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191 │19F │更改編號│612 │698 │更改編號 │
├───┼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┼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19F │400 │更改編號│615 │ │新增項目 │
├───┼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┼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281 │ │新增項目│619 │699 │更改編號 │
├───┼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┼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282 │ │新增項目│691 │610 │更改編號 │
├───┼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┼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292 │ │新增項目│702 │640 │更改編號 │
├───┼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┼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350 │ │新增項目│703 │630 │更改編號 │
├───┼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┼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399 │390 │更改編號│704 │ │新增項目 │
├───┼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┼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410 │191 │更改編號│ │620 │列進口減項 │
├───┼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┼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440 │ │新增項目│ │650 │併入原編號 265 │
├───┼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┼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441 │141 │更改編號│ │ │ │
└───┴───┴────┴───┴───┴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┘
附件四:匯出匯款分類編號修訂項目對照表
┌───┬───┬────┬───┬───┬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┐
│新編號│原編號│說 明│新編號│原編號│說 明│
├───┼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┼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118 │ │新增項目│410 │192 │更改編號 │
├───┼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┼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122 │ │新增項目│440 │160 │更改編號 │
├───┼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┼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123 │ │新增項目│441 │141 │更改編號 │
├───┼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┼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191 │19F │更改編號│442 │142 │更改編號 │
├───┼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┼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192 │191 │更改編號│443 │ │新增項目 │
├───┼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┼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193 │198 │更改編號│444 │150,17│更改編號 │
│ │ │ │ │0 │ │
├───┼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┼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194 │193 │更改編號│445 │145 │更改編號 │
├───┼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┼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195 │194 │更改編號│446 │146 │更改編號 │
├───┼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┼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196 │19H │更改編號│447 │147 │更改編號 │
├───┼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┼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19F │19G │更改編號│448 │149 │更改編號 │
├───┼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┼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19G │400,69│更改編號│449 │180 │更改編號 │
│ │1 │ │ │ │ │
├───┼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┼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220 │280 │更改編號│510 │520 │更改編號 │
├───┼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┼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280 │220 │更改編號│511 │ │新增項目 │
├───┼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┼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281 │ │新增項目│520 │510 │更改編號 │
├───┼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┼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282 │ │新增項目│530 │137 │更改編號 │
├───┼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┼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299 │290 │更改編號│599 │590 │更改編號 │
├───┼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┼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310 │311 │更改編號│611 │ │新增項目 │
├───┼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┼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320 │312 │更改編號│612 │ │新增項目 │
├───┼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┼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330 │313 │更改編號│615 │ │新增項目 │
├───┼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┼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340 │330 │更改編號│619 │699 │更改編號 │
├───┼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┼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350 │ │新增項目│691 │610 │更改編號 │
├───┼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┼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370 │ │新增項目│702 │195 │更改編號 │
├───┼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┼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391 │320 │更改編號│704 │ │新增項目 │
├───┼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┼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│392 │ │新增項目│ │620 │併入原編號 265 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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│399 │390 │更改編號│ │ │ 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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