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中心設置條例
時間: 中華民國108年12月31日

條文關聯

本中心之相關資訊,應依政府資訊公開法相關規定公開之;其年度財務報
表、年度營運資訊及年度績效評鑑報告,應主動公開。
前項年度績效評鑑報告,應由監督機關提交分析報告,送立法院備查。必
要時,立法院得要求監督機關首長率同本中心之董事長、執行長或相關主
管至立法院報告營運狀況並備詢。
相關令函 (0)
相關判解 (0)
歷史條次 (0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