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水土保持技術規範
時間: 中華民國112年5月4日

條文關聯

依坡面與層面、劈理面之位態關係,所形成之順向坡、危險順向坡、逆向
坡及斜交坡,定義如下:
一、順向坡:凡坡面與層面、坡面與劈理面之走向交角不超過二十度,且
    傾向一致者。
二、危險順向坡:凡位於順向坡範圍內,岩層之摩擦角小於岩層層理傾角
    或地形坡角,且岩層具有自由端出露情形者。
三、逆向坡:凡坡面與層面、坡面與劈理面之走向交角不超過二十度,且
    傾向相反者。
四、斜交坡:凡坡面與層面、坡面與劈理面之走向交角二十度以上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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