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進用身心障礙者工作績優機關(構)獎勵辦法
時間: 中華民國110年4月28日

條文關聯

本辦法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(以下簡稱本法)第四十五條第二項規定
訂定之。
〔立法理由〕
本條未修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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