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技術士技能檢定人字臂起重桿操作職類申請檢定資格
時間: 中華民國103年11月20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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具有下列資格者,得參加人字臂起重桿操作職類單一級技術士技能檢定:
一、年滿十八歲。但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一月一日前具有職業(勞工)安
    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所定之「吊升荷重在三公噸以上之人字臂起重桿
    操作人員」衛生教育訓練期滿證明或結業證書者,應年滿十六歲。
二、具有職業(勞工)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所定之「吊升荷重在三公噸
    以上之人字臂起重桿操作人員」安全衛生教育訓練期滿證明或結業證
    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