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目的:確保磺溪流域水資源之清潔與運用,維護生態體系,改善生活 環境,增進國民健康。
二、水區範圍:如附圖(包括磺溪及其支流,流域面積約四十九點零七平 方公里,行政區域包括臺北市士林區、北投區及新北市金山區等之部 分,村里名稱詳如附表一)。
三、水體分類:依據磺溪之水資源最佳用途、涵容能力及水質現況等水體 特性,訂定本水區內之水體分類如附表二。
四、各水區水體分類之水質標準,依地面水體分類及水質標準之規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