案件於公平交易委員會(以下簡稱本會)調查程序進行中,得申請閱卷範 圍以本會卷宗資料分類提供閱覽參考表(附表二)所列資料為限。但經資 料提供者請求保密而有正當理由者,得不適用之。 卷宗資料僅部分文件不宜提供閱覽者,應為適當之彌封或抽出。文件之一 部不宜提供閱覽者,亦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