目前線上:
1303
人,瀏覽人次:
823535152
會員登入
|
加入會員
法規檢索
令函判解
英譯法規
裁判書
書狀例稿
契約範本
植根服務
相關網站
行政令函
│
司法判解
研討會訊息
│
植根雜誌
法規資訊
(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)
法規名稱:
行政院原住民委員會會議規則
廢止時間:
中華民國103年3月24日
條文關聯
第三條之一
委員應親自出席委員會議。但由機關代表兼任之委員,如因故不能出席 時,得指派代表出席,並通知本會。 前項指派之代表列入委員出席人數,並參與會議發言及表決。
相關令函 (0)
相關判解 (0)
歷史條次 (0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