委員會議議程,依下列次序編列,於開會前一日分送各出、列席人員: 一、報告事項: (一)上次委員會議議決案件執行情形報告。 (二)本會重要措施。 (三)專案研究或重要工作進度報告。 (四)委員報告。 二、討論事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