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票據法
時間: 中華民國76年6月29日

條文關聯

  以惡意或有重大過失取得票據者,不得享有票據上之權利。
  無對價或以不相當之對價取得票據者,不得享有優於其前手之權利。
歷史條次 (0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