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票據法
時間: 中華民國76年6月29日

條文關聯

  表示匯票金額之貨幣,如為付款地不通用者,得依付款日行市,以付款
  地通用之貨幣支付之。但有特約者,不在此限。
  表示匯票金額之貨幣,如在發票地與付款地,名同價異者,推定其為付
  款地之貨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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