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上市上櫃公司風險管理實務守則
時間: 中華民國111年8月8日

條文關聯

董事會之職責角色如下:
一、核定風險管理政策、程序與架構;
二、確保營運策略方向與風險管理政策一致;
三、確保已建立適當之風險管理機制與風險管理文化;
四、監督並確保整體風險管理機制之有效運作;
五、分配與指派充足且適當之資源,使風險管理有效運作;
〔立法理由〕
明訂董事會於企業風險管理中之職責角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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