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火災保險附加水漬險批單條文
時間: 中華民國082年09月08日

條文關聯

  茲經雙方同意,被保險人加繳約定之保險費後,本公司對於保險標的物
  因下列事故所致之毀損或滅失,依照本保險契約有關條款之規定,負賠
  償責任:
  一、水槽、水管或其他儲水設備破損或溢水。
  二、一切供水設備、蒸氣管、冷暖氣及冷凍設備之水蒸氣之意外滲漏。
  三、雨水、雪霜由屋頂、門窗或通氣口進入屋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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