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公司對於下列損失,不負賠償責任:
一、任何性質之附帶損失(Consequential Loss)。
二、水槽、水管或其他儲水設備本身之毀損或滅失。
三、自動消防裝置之滲漏所致之損失。
四、洪水潮汐或地上水之氾濫所致之毀損或滅失。
五、溝渠、下水道之溢流或倒灌所致之毀損或滅失。
六、由建築物之牆壁、地基、地下室或邊道溢流滲漏之水所致之毀損或
滅失。
七、損失發生後因被保險人之重大過失所致之擴大損失。
八、因固有瑕疵、正常耗損、乾裂、銹蝕、蟲蛀所致之毀損或滅失。
九、因氣候變化引起潮溼及發霉所致之損失。
十、雨水、雪霜經由已毀損屋頂、門窗進人屋內所致之損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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