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名稱: 臺北市公娼管理辦法
廢止時間: 中華民國090年03月27日

條文關聯

  凡經登記或申請執業之公娼限在左列畫定區域內執業。
  一、江山樓公娼區(包括甘州街之二十八、二十九號以南,保安街七二
      、七八巷之三號四號以南,歸綏街二十七號以東至一九七號以西為
      止。延平北路二段一三五巷二號起以東至重慶北路二段一一四巷之
      二號三號以西為止及歸綏街一三三號第一二四號以西至一五八號以
      東轉歸綏街一六0巷一一號止)(如圖一)。
  二、寶斗里公娼區(包括華西街一0巷一號二號以西一六巷一號二號以
      西環河南路二段一號以南至四九號以北及河堤以外二號至二四號以
      內華西街二0號至二四號及二六巷單號一號以西及華西街三二號三
      八號四0號及四0巷二號四號八號華西街二六巷十弄六號及華西街
      一號以南至二一巷一號各戶)(如圖二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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